有新的证人出现,法官接纳了,原来来的这人,是何梦莹的大姑姐, 她代替她弟弟,也就是何梦莹的丈夫,将何梦莹的首饰,还有一部分存款拿来了,希望还给江瑛,然后保住他们的房子,法官问江瑛接受不接受,江瑛选择接受。 证词举证阶段结束,法官再次询问,双方是否接受调 解,江瑛和对方都不接受调解。 于是法官等待了一个小时后宣判。 判决结果:江瑛目前这套住的房子,完全归江瑛。 陶思源的抚养权归江瑛,陶国明进了监狱,抚养费拿不出来,没有判决。